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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熊證 認股證 首選法興
- 本結構性產品並無抵押品
- 法興熱線:(852) 2166-4266
經常會聽到發行人提出「流通量」的重要性。到底流通量是甚麼?流通量的多少對輪證買賣影響有多大?流通量與成交量這兩個概念又有何不同?
所謂流通量,是指行人為產品於市場上掛出的「買盤」及「賣盤」數量,發行人所放的買賣盤貨量愈多,代表產品的流通量愈高,相反發行人掛出的貨量愈少,代表流通量愈低。成交量則是市場真實交投情況,成交量大代表市場交易多,成交量小則代表市場交易量較少。
因此可見,成交量反映實際的市場活動,而流通量則為發行人的開價積極性。一般來說,流通量愈大,投資者作大手買賣的彈性亦較大,從而減少因流通量不足而要分批買入賣出所造成的額外成本。
根據聯交所刊發的提高上市結構性產品市場監管的指引,規定發行人遵循業界準則,發行人不得拒絕。業界準則中提到,流通量供應為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重要特點,可促進投資者買賣相關產品,否則上市結構性產品可能缺乏流通性。
因此, 發行人會為具備若干條件的上市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,當中包括與交投活躍資產掛鈎; 其總市場流通量為 50%或以下。針對窩輪產品,到期前剩餘時間為一個月或以上;其「價值狀況」介乎 20%價內及 20%價外之間。就牛熊證而言,其掛鈎股份的的現行價格與贖回價相差為 2%以上,或掛鈎指數的現行水平與贖回水平相差為 1%以上。
而開價的規定方面,主動報價最大買賣差價為:本地指數掛鈎的權證是5 個價位;股份掛鈎的權證而言為10 個價位;與本地指數牛熊證為10 個價位;股份的牛熊證是15 個價位。最少報價數量為 20 個買賣單位。
由於不同發行人在開價及流通量上的積極性有別,因此我們希望透過建立發行人積極指標,幫助投資者辨識優質產品及發行人。